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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新会区教育局
2010-3-12 16:21:30

新教〔201013

 

各镇(街)中心小学、完(职)中、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0]5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江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江教政体[2010]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下称“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    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二、    考试时间:

41316日。补考时间定于510上午8时至10时在新会一中运动场进行。

三、    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共两项:200米跑、立定跳远。

四、    计分办法:

1、         根据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2010年我区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总分)取两项考试项目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2、         体育考试成绩按中考文化课总分(文化课考试的原始分)的8%计算为5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

五、    体育尖子加分和病残学生免考、缓考的规定和计分办法

1、         初中阶段参加省以上教育部门或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前6名,参加市(区)以上教育部门或与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前3名(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者,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考生必须于42日上交体育获奖证书复印件(写上考生号并加盖学校公章)到区招生办确认。

2、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免考体育,体育成绩一律计为30分。

(1)         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凭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免考体育。残疾学生免考条件参照《关于初中残疾学生免试体育的通知》(粤教体[1998]4号文)执行。

(2)         因身体健康问题,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此类考生申请免考时,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已办理的免修体育手续(即广东省中学生免予执行体育合格标准登记表)。

(3)         身体发育异常(侏儒症、巨大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明显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但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此类考生申请免考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已办理的广东省中学生降低体育合格标准手续(即广东省中学生降低体育合格标准情况登记表)。

(4)         临时有严重伤病的考生,取得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后,可申请缓考体育,补考时间统一安排在510日上午。到补考时间还不能考试的,体育成绩一律计为30分。

凡申请免试体育或缓考体育的考生,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各镇(街)、学校要于42日前把申请免试以及缓考的材料及名单加盖公章后上送我局招生办。

六、    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搞好我区体育考试工作,我局成立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长:梁凤琼

副组长:梁洪汉

  员:李伟南、黄社竞、林俊华

各考场副主考(兼任各监考组的领队):李洪润、赵汝康、林栋柱、余琪炎。

各镇(街)、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精心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中的安全问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校要指派领导带队,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在参加中考体育考试过程中不出事故。

七、    具体要求:

1、         各镇校要选择标准高、条件好的运动场举行中考体育考试,直属三校各设考场。各考场要及早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         中考体育考试由我局统一组织进行。每一考场设主考1人,由镇(街)教育助理担任;副主考2人,由考场所在的完(职)中领导和区教育局派出监考组的领队担任。

3、         各镇(街)、校要选派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监考员。各监考工作组设领队1人,监考组长1人,组长助理1人,监考员17人(其中跑类分3条道同时进行,读表、记录、发令共11人;跳类分两组,丈量和记录共6人)。各镇(街)、校派出的人员名单于42日前上报我局招生办。并通知监考员和各镇(街)考务员于412日下午3时正集中实验小学科技楼三楼召开中考体育考试考务及监考员培训会,会后分组出发到各考场工作。

4、         各镇(街)、学校要加强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中考体育考试的顺利开展。考试前各校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考风考纪教育、组织纪律和行为规范教育。考生凭中考体育成绩登记表进场考试,每张登记表右上角必须盖原毕业学校的印章。考生所在学校要派出责任心强的领导或老师负责领队,有组织地带领学生依时赴考。

5、         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在学校领队组织队伍的同时,把考生成绩登记表交监考组组长检录,并整队进场考试。考试前监考人员要督促各校领队组织考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试后做好放松运动。

6、         考场采取封闭式管理,除即场考生、主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凡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的人员,不能担任考场的各项工作。要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如有违纪行为的教师或考生,将按《广东省中学考试违纪行为处罚暂行办法》处理。

7、         考场必须要配备医疗人员,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要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         各考场的开考时间、考场地点、车辆接送、食宿等问题由有关单位考场主考与区招生办协商确定。

9、         各考场要抽调5名工作人员协助体育考试工作(负责检录、维持秩序等),并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监考组领队处报到。具体工作由监考组组长安排。

八、    中考体育考试的程序:

1、         监考组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场。

2、         主考、副主考和监考组的领队、组长研究和布置考试工作。

3、         监考组的组长通知各考试项目的组长验收场地是否符合考试要求,并对镇(街)抽调的 工作人员和监考组的监考员进行考前监考工作实习。

4、         应考学校领队把考生成绩登记表交监考组的组长进行检录。

5、         考生做准备活动。

6、         检录工作人员带领考生赴考场进行考试。考生考试的次序由小号到大号,按18人为一组编制(含免考、缓考生)。

7、         监考组组长把考生成绩登记表交记录员登记考生考试成绩。(上一项目考试登记完毕后,记录员亲自把考生的成绩登记表交给下一项目负责考试的记录员。)最后一个项目考试完毕后,记录员把成绩登记表交回监考组领队。

8、         临时申请免考、缓考的,由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填好有关表格,经领队同意后,由领队在体育成绩登记表“备注”栏写上“免考”或“缓考”,并亲笔签名。考试结束后,领队负责将材料交回招生办。

9、         考试完毕,监考组领队和组长召集全体监考员进行评分及成绩统计,考生成绩登记表由领队负责交回招生办。

    以上通知,请贯彻。

附件:1、广东省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22010年新会区中考体育考试的项目规则与方法

32010年新会区中考体育考试日程安排表

42010年新会区中考体育考试场地及器材

52010年新会区中考体育考试抽调监考员名额分配表

62010年新会区中考体育考试监考员推荐表

72010年中考体育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

82010年新会区中考体育考试免试、缓考考生登记表

OO年三月十一日

抄送: 本局有关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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